《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国家机关单位许可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企业用户网站快速备案:
备案重要规则
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定代表人
若网站负责人身份证非防城港市本省,需提供防城港市省“暂住证/居住证”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含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一致
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 点此参考
网站快速备案所需资料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居住证电子版(非必选):若网站负责人身份证非防城港市本省,需提供居住证
变更备案规则
单位性质不能变更个人性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需提供发证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接入备案规则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个人用户网站快速备案:
证件住所需为本省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个人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 点此参考
备案所需资料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个人性质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个人如果是单位法人可以个人变更为单位
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防城港市公司网站ICP备案服务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工作室、公司企业、文化研究会、经济开发区的网站ICP代理备案、网站建设、百度小程序开发等互联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