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许可如何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前应由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受理条件
(1)对于国产产品:本省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
(2)对于进口产品(包括港、澳、台生产的产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代理机构(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进口产品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对于《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未列明代理机构(人)的,如《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中列明的售后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可向我局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
(4)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
(5)申请人和代办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准备材料
(1)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并附与广告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
(2)营业执照;
(3)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意的证明文件;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
(6)进口医疗器械代理人或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的主体证明文件;
(7)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要求
如果您有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经营备案许可、产品注册生产、体系或临床方面的问题,融河矩媒可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以帮助您的产品及早进入国内外市场,面向全球。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一切以官 方发布信息为准。
参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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